发布时间:2021-02-08 15:18:06 来源:滨海清风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摆在突出位置抓实抓牢,持续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滨海新区纪委监委通报3起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
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辛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崔振伍、报账员崔云涛扣留和虚报冒领保洁人员工资问题。2014年7月至2018年6月,由镇政府出资,杨家泊镇辛庄村先后雇用6名保洁人员从事街道及厕所卫生清理工作,崔云涛作为保管工资存折的报账员,利用职务之便克扣6人工资,虚报冒领2人工资。村党支部书记崔振伍了解该情况,但未予以纠正,并要求崔云涛以现金形式继续代管,该笔款项尚未使用,形成“小金库”。2020年6月,崔振伍、崔云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违纪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天津市塘沽龙跃旅游包车客运有限公司原经理田维华、天津市交通集团滨海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时晓波克扣工伤致残职工工资问题。2008年7月至2018年6月,田维华和时晓波先后担任塘沽龙跃旅游包车客运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期间,漠视群众利益,克扣工伤致残职工张某某工资,安排财务人员每月从公司账户内足额支取张某某工资,但仅以困难补助名义向其部分发放,其余均被克扣。2019年11月,时晓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9年12月,田维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克扣款项已退还至张某某。
天津市汉沽综合执法局原党总支副书记、局长唐云壮,监督科科长杨玲春因工作失职渎职未结算群众果蔬款造成不良影响问题。2011年12月至2013年6月,唐云壮任汉沽综合执法局党总支副书记、局长期间,个人决定从刘某某处订购果蔬发放职工福利,并安排时任监督科科长的杨玲春具体办理,杨玲春未与刘某某签订合同,且不能提供实际履行情况,双方产生债务纠纷,因汉沽综合执法局无力支付,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2月,杨玲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9年12月,唐云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
通报指出,上述3起案件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无视群众疾苦,胆大妄为,利用职权侵占群众利益,啃食了群众的获得感、损害了党的执政根基、破坏了政治生态。全区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严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要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重要要求,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通报强调,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紧紧围绕工作职责,深入查摆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风险点,做到举一反三,防止反弹。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对群众身边作风和腐败问题敢于亮剑,敢抓敢管,多过问、多提醒。全区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吸取教训,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性修养,时刻站稳人民立场、践行人民至上的理念,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区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坚决履行好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驰而不息纠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要把监督聚焦在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问题上,聚焦在与群众直接打交道、联系紧密的重点群体上,聚焦在扶贫助困、医疗教育、集体“三资”管理等群众腐败问题易发高发领域上。要严肃查处雁过拔毛、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微腐败”,让群众感到事情有人管、利益有人护、贪腐有人查。